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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御宅屋小说网 > 其他小说 > 好一朵美腻的白莲花 作者: 钟晓生 时间: 202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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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荣秋疲惫地摇了摇头。

    叶华道:“我在店里收到了你派人送来的消息,就立刻赶回来了。你刚才去见黄三了?他为难你了吗?”

    叶荣秋说:“还好。”

    叶荣秋是家里的幺子,属于老来子,他上头还有一位哥哥一位姐姐,姐姐比他大十五岁,哥哥比他大十二岁,因此他一出生就是倍受宠的,这才养成了他现在的个。叶华了解自己的弟弟,他生怕再这样下去叶荣秋会做出什么过的事来,因此道:“小秋,我已经跟父亲商量过了,这么下去也不是办法,要不你先暂时离开重庆一段时间避一避,我派人送你去武汉。等事情过去了,再接你回来”

    叶荣秋吃了一惊:“离开重庆?”

    叶华说:“你去武汉找书娟吧。”

    周书娟是叶荣秋的未婚。叶家和周家是世,两家人家在小时候就给两个孩子定了娃娃亲,叶荣秋和周书娟一起青梅竹马的生活过一阵,后来周家因为生意的缘故举家迁到了武汉,但两人的亲事并没有作废,周家逢年过节还会带着周书娟回到重庆,让两人培养情。周书娟今年十八岁了,而今正在武汉念大学。其实去年两家就已催着两人把婚事结了,但是两个孩子不愿意,都借故拖延时间。周书娟说自己想先把书念完,而叶荣秋说自己也还没做好准备。其实按照旧思想,这两个人的年纪都该当爹妈了,可是他们是受了新教育的,总觉得自己年纪还轻,不该就此被旧式生活套牢,还应继续享受属于自己的人生。

    再者,叶荣秋觉得自己对书娟并没有情,他只把书娟当成妹妹来看待。也许是叶二少爷从小都活得太自我,其实他并没有品尝过情的滋味,他是个完美主义者,也曾对几人产生过好,但只要对方稍有不合他意的举动,这份好便会立即烟消云散。譬如他中学时曾险些和校长的女儿传出一段佳话,但只因他无意间撞见校长的女儿在无人的教室里抠挖鼻屎,从此以后他再没正眼看过对方;再譬如他大学时和诗歌社的副社长几成佳偶,却因有一回对方和他说话时忘记清理牙齿上的菜叶,他从此再没和那可怜的姑娘说过话。可他越是这样的子,就越不愿意屈就,还是觉得自己应当找一个完美的灵魂伴侣,而不能随随便便因为父母之命就虚度了一生。

    现在,他有时候被黄三爷急了,也会想着赶紧娶书娟过门让她当自己的挡箭牌,可是转念一想又觉得自己不应该拖书娟下水,最后他也没把自己正遭的罪告诉书娟。他知道这次如果去武汉投奔周家,也许就不能再推婚事了,黄三爷那里是炼狱,和不的女人结婚也是火海,叶荣秋其实哪边都不愿意。他考虑再三以后,对叶华说:“过一阵再说吧,我要是走了,只怕黄三也不会这么轻易放过你们。我再想想法子,也许还有其他的办法把他打发了。”

    叶华了解弟弟的子,也没法多说什么,只好叹了口气:“那我再多派几个人保护你。”

    叶荣秋问叶华:“父亲回来了吗?”

    叶华摇头:“没有,他今天早上去外地了,要过两天才能回来。他联系到了一个大客户,如果这次的生意能够谈成,我叶家布庄的生意就有救。”顿了顿,愤愤道,“如果我们能把生意做好,回到十几年前的地位,哪里还会被黄三那个氓欺负?真是老天不开眼!”

    叶荣秋苦笑:“如果老天还有眼睛,黄三就不会混到今天的位置了。”

    叶荣秋坐立难安地过了一个晚上,第二天一早他就起来了,穿好西装打好领带,准备出门。叶荣秋生平不求人,可他如今是别无他法了,决定去找重庆所有他有些情并且认为对方帮得上忙的人物,去黄三爷面前说说情,让黄三爷放了冯甄,更放过他。但是他有些头疼每天守在他家门口的那条狗,也不知怎么才能把黑狗给打发了。

    然而当叶荣秋站到窗口的时候,意外地发现,今天黑狗没有来。

    此时此刻,黑狗在黄三爷的老巢里。

    黑狗走到柴房门口,柴房外有两个小弟守着,见了他,都殷勤地凑上去:“黑狗哥,你咋来啦。”

    黑狗问他们:“姓冯的关在这里面?”

    小弟答道:“是啊。”

    于是黑狗就拨开他们往柴房里走,那两人面面相觑,可是黑狗是黄三爷面前的红人,他们谁也不敢拦。黑狗进了柴房,就看见冯甄被捆着手脚丢在角落里,脸蜡黄,看起来神很糟糕。

    黑狗走到冯甄面前,冯甄哭丧着脸哀求道:“你们放了我吧,我和茂实真的没有什么。”

    黑狗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突然问道:“你不是去给本人当靶子练手了吗?为什么会被抓过来?”

    冯甄苦笑:“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昨天早上我一出门,就被人当头一打晕了,醒过来就被绑到了这里。我求你放了我吧,我的理想还没有实现,我不想死在这种鬼地方。你放我走,我保证从此以后再也不和茂实见面了。求求你。”

    “理想。”黑狗轻轻重复了这两个字。然后他取出一把折叠刀,向冯甄刺了过去。昨天黑狗切人手指的画面还历历在目,冯甄吓得闭上眼睛大叫起来,但是他没有觉到疼痛,反而手脚一松:黑狗把他身上的绳子割断了。

    黑狗收起刀,盯着他冷笑:“本人手里的刀可比我这把长得多。”

    冯甄赧然。

    黑狗把冯甄从地上扯起来,冯甄被捆了太久,手脚都麻了,走路跌跌撞撞的,黑狗索架起他往外走。他们走出柴房,外面看守的两个人看见冯甄把人带出来,都吃了一惊,黑狗面无表情地说:“我带他去见三爷。”那两人以为是黄三爷要见人,便不敢阻拦,任由他们走了。

    黑狗架着冯甄一路闯进内堂里,黄三爷正抱着个花姑娘亲嘴,看见黑狗进来,愣了一下,他的两名保镖立刻上前把黑狗拦住了。黄三爷把花姑娘从身上推下去,捏了捏她的股,笑道:“去吧。”那姑娘便巧笑倩兮地扭着出去了。黄三爷又摆摆手,那两名保镖便退回了他身后。

    黄三爷点上一雪茄,看看黑狗,又看看被他半提着的冯甄,奇怪地问道:“你咋在这里?我不是让你去看着茂实吗?”

    黑狗低着头:“三爷,你把冯甄放了吧,他和叶二少爷没关系。”

    黄三爷愣了一下。他当然知道冯甄和叶荣秋没有那种关系,叶荣秋讨厌男人,从他身上每一个孔里都能看出来,他抓冯甄来不过是逗逗叶荣秋罢了,并不是什么争风吃醋。但是黑狗的下一句话让他更觉吃惊。

    黑狗说:“他是我的人,所以求三爷放了他。”

    黄三爷惊得手里的雪茄都掉了:“你说啥子?”

    冯甄也诧异地回过头看着黑狗。

    黑狗也不再多说,起冯甄的衣服,手直接伸进他子里,贴抓住了他的股,然后将冯甄往自己怀里一带,亲上了他的嘴。冯甄不可思议地瞪大了眼睛,傻了几秒钟才想起来要挣扎,手刚搭上黑狗的肩,还没把他往外推,登时又倒了一口冷气:黑狗一把抓住了他的命,他稍有抵抗的动作黑狗就用力掐那玩意儿,掐的他两眼直翻白,差点没昏过去。

    一时间整个屋子安静的连针掉在地上都听得见。

    十秒钟以后,黑狗放开了冯甄,面无表情地低着头:“三爷放了他,我肯定管好他,他再敢去扰二少爷,我就打断他的狗腿。”

    黄三爷的脸就跟霓虹灯一样彩,表情极是古怪,过了几秒钟以后,他突然拍着桌子爆发出大笑,笑得他身后两个保安都吓了一跳。

    “哈哈哈哈,小黑你……你……哈哈哈哈……”黄三爷笑得不上起来,抹着笑出来的眼泪摆摆手:“放了吧放了吧,你把他带走吧,回去继续看着茂实,有什么事,回头再来跟我汇报。”

    黑狗对他鞠了一躬:“多谢三爷。”然后就提着冯甄出去了。

    黑狗把冯甄送到马路上,轻描淡写地说:“滚吧,别再让我看见你。”

    冯甄涨红了脸,支吾着道:“多谢你,可你也不该用这种方法,我……”

    黑狗嗤笑:“废话少说,我有狂犬病,回去赶紧洗洗,记得吃药。”说完丢下冯甄转身就走。他走出没多远,冯甄追了上来,一脸不解地问道:“黑……黑先生,你明明不是坏人,为什么非要……非要做这种事?人应该找到自己活着的意义,然后去实现它。你可以跟我一起去参军,或者去做正经生意也好,为什么要自甘堕落呢?”

    黑狗回过头一拳砸在冯甄的鼻子上,冯甄仰天倒了下去,鼻血长。黑狗低下头麻木地看了他一眼,重复道:“滚。”手在兜里扬长而去。

    第六章

    叶荣秋一整天跑了三家人家,都是和叶家有情或和他有私,而且在重庆市有点头脸的人物。大家一开始都很客气,当叶荣秋提出希望他们能从黄三爷手里救出冯甄的事,那些人的态度就微妙了,打着太极扯开话题,叶荣秋甚至还从有的人眼里看到了对自己的嘲讽。叶荣秋其实并没有说起自己的事,可是就像黄三爷说的那样,黄三爷对叶荣秋的那点心思整个重庆有点头脸的人物都知道了。叶荣秋并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什么,因为他是被动的,可是事实就是作为一个男人被另一个男人看上了也是一件辱的事情,人们看他的眼神不再是看一位有头有脸的少爷,而是一只自甘受辱的兔子——即使他并没有。

    叶荣秋憋着一肚子气拒绝了别人共进晚餐的邀请,垂头丧气地走上了回家的路。这天下着小雨,他没有打伞,并且拒绝了阿飞送过来的伞,淋着雨在路上走着。重庆是个雨连绵的城市,却很少会下倾盆大雨,时常就像这样下点不痛不的绵绵细雨,正符合叶荣秋此刻郁的心情。

    他的前半生活的太顺了,不说要什么有什么,但也是人人巴着捧着的,从未受过什么大的挫折。这样的成长经历让他对于自己有了过高的评价,他觉得自己是圣洁的,诞生在这个污浊的世界上对于他而言就是一种折磨,他应当是属于云端之上的人。但是现在,黄三爷试图把他从云端上拽下来,他却难以摆那只肮脏的手。

    “茂实?”

    一个温柔的女声响起,叶荣秋茫然地抬起头。他看见他前面站着一对年轻的男女,女人的手里抱着一个两三岁的小孩。

    “茂实?真的是你?”那个抱小孩的女人惊喜地走上前,他身边的男人立刻跟上,手里的伞严实地照着女人和孩子,不让他们淋到一滴雨。

    叶荣秋认出了那个女人。那是他大学时的同学,诗歌社的副社长李雪清。在念书的时候,叶荣秋差点就和李雪清成为一对,李雪清是为数不多的让他有过那么一点心动觉的女人,但是因为某一回对方忘记清理牙齿上沾的菜叶就和他说笑,使他的些微好立刻化为乌有,从此对对方不加理睬。

    “好久不见了!”李雪清热情地说道。

    叶荣秋勉强笑了笑:“好久不见,你最近过的好吗?”

    李雪清温柔地笑道:“很好啊。”她扯了扯身边的男人:“给你介绍,这是我丈夫张伟平。”又充地摸了摸怀中幼儿的头:“我儿子,已经两岁啦,宝宝乖,叫叔叔。”

    那个小孩将小胖手伸向叶荣秋,口齿不清地叫道:“苏——苏——好。”

    是个很漂亮的小孩。叶荣秋死死盯着李雪清的牙看,她的牙干净洁白,笑容幸福甜美。没有菜叶。

    李雪清的丈夫张伟平看起来是个很平凡的男人,架着一副眼镜,温文儒雅,但是他和李雪清一样,整个人充了幸福的味道,的要溢将出来。他向叶荣秋伸出手:“你好,我听雪清说过你。你怎么没有打伞,最近天气凉,小心生病了。我们家就在附近,要不你到我们家去喝杯热茶吧!”

    叶荣秋随便地跟他握了握手就把手收了回来,勉强笑道:“改吧,我还有事,该回去了。”

    于是李雪清和他的丈夫也不勉强,又寒暄了几句便和叶荣秋分头离开了。

    叶荣秋的心情差到了极点。如果说一整天的徒劳让他到无力,那么和李雪清的偶遇让他到愤怒。当初他是天之骄子,他认为李雪清配不上她,于是轻易地对方丢入冰天雪地中不加以理睬。那时候李雪清还哭着找过他几回,问他为什么突然不再理睬自己,他当然不会明说李雪清在他心里的价值一颗菜叶就能够轻易摧毁,他只是不无傲慢地说自己要专心学业,请对方不要再对他纠不清。此时此刻他心里有点暗:为什么被他看不上的女人也可以笑的那么灿烂?为什么她看起来对生活充热情?难道不该是在墙角哭泣,一辈子对自己难以忘怀?凭什么……凭什么在他不高兴的时候,别人可以如此高兴!

    黑狗在叶公馆外蹲守到晚上八点才等到叶荣秋回来。叶荣秋是被阿飞等人从车上架下来的,他脸发红,脚步虚浮,看起来喝了不少酒。看到马路对面的黑狗,叶荣秋突然推开阿飞,跌跌撞撞地向黑狗冲了过来。阿飞忙追上来要搀扶他,却被他用力推倒在地。

    叶荣秋跑到黑狗面前,揪着他的领子,恶狠狠地啐道:“狗!”

    黑狗不无诧异地挑眉,歪着嘴笑嘻嘻地对叶荣秋吠了起来:“汪,汪,汪汪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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