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媛媛开心地接过营业员递过来的红丝绒盒子:“买好了!” 林景信点点头:“好,二哥请你们吃饭去。”说罢,带着林慧与吴媛媛离开。 贺玲怎么也没想到旧情人相见,竟然会如此冷漠,她呆呆地看着林景信远去的背影,一颗心飘飘不知身在何处。 往事如烟,曾经那些让她不屑一顾的人与事,现在却已成为她再也高攀不上的奢望。 作者有话说: 下一本有可能会先开那本挂了好久的古言预收《旺夫童养媳(科举)》,兴趣的宝子们记得加一下收藏啊~ ◎最新评论: 【早安!撒花!】 -完- 第144章 ◎好不好?好。◎ 贺玲未来会怎样,林慧一点也不关心。一切都是她自己选择的路,怨不得别人。 请林慧与吴媛媛在省城最有特的饭店吃饭,看两个姑娘吃得兴致,林景信的嘴角一直带着笑。 “你嫂子今天有任务,没办法过来。你侄儿清琚放在外公外婆那里带,晚上你们要不要住在省城?你也见见清琚嘛。” 林慧道:“等过年再见吧,我这回就不打扰邵伯伯了。” 三个人吃完饭,林景信不知道被触动心事,叹了一句:“其实78年高考就放松了条件,贺玲如果坚持再考,就不会是这样的命运。” 林慧抬眼看着眼前早已胎换骨的二哥,道:“贺玲在知青点的时候就不劳动,拈轻怕重的。高考力那么大,她哪里会有再考一次的勇气与毅力?” 林景信点点头:“是啊,一步错、步步错,从她与林正刚勾搭成开始,她的人生就成了一堆烂泥。” 林慧瞟了他一眼:“你别理她啊,贺玲是块狗皮膏药,粘上就甩不掉的。” 林景信哑然失笑:“小妹你想哪里去了。我就是叹两句,没打算理睬她。” 林慧这才点点头:“那就好。”贺玲深谙男人心理,好不容易才让二哥摆她的影响,可不能让他再陷进去。 林景信当了几年刑警,锻炼出钢铁般意志,与子邵小珊相知相,事业蒸蒸上,哪里还会被贺玲了心神? 林慧这幅认真的模样让他想起往事,不由得心中温暖,抬手轻轻拍了拍她脑袋:“小妹你这脑子啊,整天不知道想些什么。怎么到现在还是不放心你二哥?” 吴媛媛笑眯眯地说:“林慧,你和你二哥情真好。” 林慧与林景信视线相对,同时笑了起来。两人以前都是老实、内向的个,软弱可欺,相互安,可不是情好? 林景信回想往事,真不敢相信自己当年那么懦弱,笑道:“我俩以前胆子都小,后来慢慢见过世面,这才好了许多。” 吴媛媛在一旁点头:“是的,刚上初中的时候林慧胆小如鼠,被林嘉明欺负得像只小鹌鹑,偏偏她还总拿林嘉明当朋友,傻得很。幸亏后来聪明,晓得反抗。” 林慧笑了笑,没有吭声。 如果不是十二岁那一年灵魂穿越到末世,有了异能,恐怕自己这一生真会如书中所写那样郁郁而终吧。 林景信知道,他的改变、一家人的改变都源自小妹的变化。至于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变化,重要吗?已经不重要了。 吃过饭,林景信回去值班,林慧与吴媛媛则继续逛街。 省城虽比不上京城,但也道路宽阔、车水马龙、人涌动,比起军山农场那是热闹多了。 买好金饰的吴媛媛拉着林慧又买了一套喜气的上用品、一双红皮鞋、一件红呢子大衣,脸上的笑容怎么都抑不住,喜气洋洋。 吴媛媛在林慧耳边悄悄说:“我一想到要和他过一辈子,这颗心呀,开心得不得了。你说我和大志从小一起长大,读初中的时候我还揍过他呢,现在怎么就要结婚了呢?” 林慧抿着嘴笑:“我是你俩的红娘。” 吴媛媛重重点头:“对!如果不是你拉我们参加萌芽计划,我和大志肯定都上不了大学,也不会互相喜。” 林慧打趣她:“羞不羞?成天地把喜挂在嘴上。” 吴媛媛脸一红,挽着她的胳膊撒娇:“不许取笑我。我是喜他呀,大志高大威风身体好、格温和有义气、机械修理技术强,嫁给这样的男人,你不晓得我心里有多喜。” 快乐是能够染人的,林慧听着她倾诉小女儿心事,被这份单纯的所染,嘴角渐渐上扬,心情不由自主地快乐起来,一直到晚上回到农场,脸上都带着浅浅的笑容。 冯英看她如此开心,一边帮她拿来拖鞋、宽松棉衣换上,一边问:“什么事这么开心?” 林慧下大衣,换上轻薄松软的手工棉袄,笑着回答冯英的话:“媛媛要结婚,买了一堆东西,替她开心呢。” 棉袄是孙文姣帮林慧做的,扯一块白底红花的老棉布,絮上三两棉花,做两件斜襟的小棉袄,平时就在家穿穿。 林慧底子好,原本是土得掉渣的花棉袄,穿在她身上却多了一份娇俏之。她穿着棉拖鞋在客厅里走动,捧着杯热茶喝了两口,这才歪在沙发上喟叹一声:“还是家里舒服。” 看到她懒洋洋的模样,冯英心疼地问:“吃过晚饭了没?饿不饿?” 林慧扑哧一笑:“一点也不饿!媛媛带着我把省城的小吃一条街转了个遍,什么炸臭豆腐、糖油粑粑、椒盐馓子、结麻花、红烧猪脚……哪里还会饿。” 冯英一听便放下心来:“不饿就好,省城的那些小吃听名字就是油重、味重,赶紧喝口茶清清肠胃。” 虽然有异能在手,身体百毒不侵,但林慧知道冯英是关心自己,便点头道:“好,我这不正喝着吗?” 两人拉着家常,电话铃响起。 林慧顺手接过:“喂?”她的脸越变越凝重,直到挂上电话,依然一脸云。 冯英与她朝夕相处,情如母女,忙问:“是谁?怎么了?” 林慧靠在沙发椅背,声音里有一抹褪不去的怅然:“我二哥的电话,贺玲杀了人。” 裘胖子将贺玲带回家,贺玲见过林景信之后神魂不定,他看在眼中嫉恨不已,上去就是几拳头。贺玲这一回不愿忍受,与他扭打在一起,无意间将他推倒撞在铁器上,就此呜呼殒命。 贺玲这回倒是光,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指名要见林景信。如愿见到他后,贺玲只说了一句话:“景信哥,我错了。” 曾经非常憎恶贺玲,恨不得这个害得林景信终生未娶的坏女人去死,但此刻知道她未来将面临牢狱之灾,林慧心里五味杂陈。 这个世界,有人喜有人愁。 吴媛媛脸上挂着幸福的笑容采购结婚用品,贺玲为哄点钱低声下气忍受着男人的暴脾气。 林慧努力帮助他人,获得亲情、友情、情。贺玲算计林景信、抛弃林正刚、杀死裘胖子,不得善终。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真是半点投机取巧的余地都没有。 冯英了解过原委之后,啐了一口:“活该!这个贺玲不是以前骗你二哥的钱,还哄他帮她劳动吗?她总以为自己聪明,可以算计、利用男人,结果呢?毁于男人之手,真是恶人自有天收。你别为她难过,不值当。” 林慧的脸上有了笑容:“冯姨你说得对,贺玲有这样的结果都是她活该。” 想想自己十二岁刚穿越回来,那个时候仿佛全世界都在与自己为敌。林嘉明欺负她、贺玲欺负二哥、大嫂娘家人盘剥大嫂、三哥被车间主任欺、四哥被人嘲笑是没用的结巴子、五哥差点因为投机倒把抓进监狱…… 咬咬牙,努力活着,子果然越过越彩。 电话再次响起,这回是易和裕。 “开心吗?” “开心。” “买了什么?” “吴媛媛买了金耳环、红呢大衣、红绸面的被套……” “你呢,你买了什么?” 林慧轻轻一笑,她在湘绣店悄悄买了一对鸳鸯枕巾,这个可不能告诉易和裕。 对面传来易和裕温柔的低语:“过年我和爷爷一起登门,向你们家求亲,可好?” 好不好?好。 ◎最新评论: 【撒花】 -完- 第145章 ◎泥哄国的“兰花外”◎ 1986年1月1,吴媛媛与胡大志结婚。 新事新办,军山农场有十二对年青人在这一天举行集体婚礼。吴媛媛的红呢子大衣与金耳环十分亮眼,引来无数女孩羡慕。 林慧送她一条金手镯,三条细细的圆环用一金链子系在一起,既新又漂亮,吴媛媛抬起手腕看着这个别致的金镯,想到小时候的情谊,忽然泪盈于睫,一把抱住林慧,语带哽咽:“慧,你也要幸福啊。” 虽然这一天,易和裕没有陪伴在自己身边,林慧却内心温暖而柔软,她回抱住这个与自己一起爬军山采野生兰花的伙伴,声音坚定:“我们都会幸福。” 1986年2月2,南方小年。 易秉松亲自登门,为易和裕提亲。 虽然知道抬头嫁女的道理,但林家兄弟在接待易秉松的时候难免会紧张——这位可是经常能在电视、报纸新闻中看到名字的大佬! 可是大家都没有料到,易秉松和蔼可亲、有求必应,谈笑风生,将自己的位置放得很低,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大家心中的惶恐。 林景智道:“没想到易家家主如此低调。” 易秉松却颇有深意地笑了笑:“林慧这孩子才是真低调。”易和裕能够娶林慧这位低调的修真晚辈,简直是祖坟冒青烟,福气! 林景智听着一头雾水,不知道为什么易家如此评价小妹,但他依然欠身表示:“您客气了。” 易秉松依照礼节,送上时下行的收音机、自行车、纫机、手表这“三转一响”,再加一套金首饰、一套翡翠首饰、彩礼钱十万元。 礼太重,吓得孙文姣花容失,半天说不出话来。 易秉松还有点不好意思:“京都别院已经转到林慧名下,但考虑到她要留在农场,就让他俩先住农科所那栋房子。我已经让朝东划块地出来另建住所,等正式办婚礼的时候应该就能盖好。总之一句话,请放心将林慧嫁到我家来,我保证不会让她受半点委屈。” 林景智倒一口凉气:大户人家娶亲就是不一样,一出手就是两套房子。想想自己与孙文姣结婚时什么也没有,真是委屈了她。 两家人在一起商议了半天,易秉松代孙子完成订亲仪式,易和裕正式荣升为林慧的未婚夫,三年后再择吉结婚。 这一天,军山农场兰花、茉莉花齐吐芬芳,香飘万里。 1986年3月,全国兰花博览会,军山农场一枝独,订单似雪。京都厉浩、滇省欧雪松、军山农场林慧培育的兰花入选金奖,作品推荐参加同年四月举行的世界兰花博览会。 办好所有过关手续之后,易朝东大手一挥:“扬我国威的时候到了,咱们可不能在外型上输给小鬼子。”裁上门给男人做深灰中山装,女人则做了米套裙。cOmiC5.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