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最后,大家将目光落在缩在帐篷角落里的何博强身上…… 没错,土著人突然间失去首领之后,想要第一时间将杀死首领的凶手抓住,这才有些冲动的一路追来。 在土著人的眼中,绝大多数格林帝国人跑得都很慢,帝国战士喜把自己搞成一个个笨重的铁罐头,因此在土著人的心里面潜移默化地认为格林帝国人都跑得不快。 土著们一心想要将何博强抓住,可何博强身上并没有穿着笨重的金属铠甲。 他在林地里跑得和土著人一样快,跑到最后面何博强疲力尽,其实那个时候,大多追在何博强身后的土著们也是肠子都快跑断了,他们憋着最后一口气想要将何博强抓住,可惜土著们面遭遇步兵团援军的头痛击,步兵团的生力军进入战场之后,土著们已经无力逃走…… …… 躺在皮褥子上的杰隆南向着何博强‘嘿嘿’傻笑,他大概认为只有这样,才能表达自己心里面最大的善意。 “要我说,幸好苏尔达克当初在林场前线将这小子给救了回来,现在回头再看,救他就算是救了我们自己。”说话的人是第二小队年纪仅次于山姆队长的老兵伊恩,他十分得意的说道,眼神有些发飘。 苏尔达克坐在何博强身边,他身上也了绷带,土著人手里的木矛木弓难以刺穿并步兵团的制式铠甲,因此对他只能造成一些皮外伤,不过为了避免染,这些伤口还是包扎得很仔细。 “无论如何,我们还是要表示一下谢意的。”苏尔达克说道。 本不顾何博强在一旁轻轻推他。 第二小队这群成员的现状,何博强还是有些了解的,无论什么样的谢,对第二小队成员来说都是一笔额外的负担。 苏尔达克这样说,第二小队大部分成员都表示赞同。 老兵伊恩笺苏尔达克开口说话,便坐在一旁闭口不言。 “你们说他需要点什么呢?”小队里有个叫奥尔德斯的成员问道。 另外一位小队成员连忙说道:“他一无所有,我这儿还有一套多余的行军睡袋,也许他能用得到。” 小队其他的成员也纷纷表示要送给何博强一些生活物品,到了最后,只有老兵伊恩没有表态,看到大家都在注视自己,老兵伊恩只能硬着头皮说:“你们知道的,我有点钱就跑到街市酒馆里喝上一杯,一直也没有攒得住钱,就连这些都是步兵团里发下来的武器装备。要我说,我们可以凑钱邀请他喝一杯。” 老兵伊恩这样说,立刻引起了小队其他成员的响应:“没错,在我们塔拉帕敢,对人表达谢意就是请他喝一杯。” 于是大家很快达成了一个共识,那就是拉着何博强到街市上的天酒馆里坐一坐。 这时候,一直没有开口说话的山姆队长轻轻地咳嗽两声,说:“喝酒这件事暂时还是要延后,目前最关键的就是养好伤,谁知道什么时候会开战,在战场上,我们需要时刻保持最好的状态。” 还是山姆队长做出了最后的决定。 小队成员纷纷附和,苏尔达克也觉得这样没什么问题。 “好,那就等我们大家身上的伤好了以后。” 接着,大家又转移到了另一个话题,奥尔德斯‘嘿嘿’一笑,当众拿出来了几只皮革制而成的箭壶,对大家说道:“说起来,这次我还捡了几个土著人身上的箭壶回来,那些木矛木弓虽然是不怎么样,但是土著人的箭壶做得还是非常致的,也不知道有没有商人愿意收购……” 苏尔达克看都没看那几个箭壶一眼,撇着嘴说:“要我说这些土著是真的穷,这几个箭壶能卖到什么钱?还不如土著身上披着的兽皮……” 第14章 商人拉金 汉达纳尔郡林场里的夜晚,天空布繁星。 山风吹去白天的暑气,远处的树林地里不时传来一声豹猫的呜咽。 临时街市上的商人们收起了摊位,沿路只剩下不太整齐的帐篷,只有街市尽头天酒馆还未关闭,酒馆的四周点燃着月光石灯芯的魔法柱灯,这座天小酒馆开在土坡的草地上,由三座帐篷组成,店主主要经营自酿的麦酒以及一些简单的食物。 天酒馆里的餐桌是酒馆老板从林场里面搬回来几个树墩,桌面上可以清晰的看到一圈圈的树轮,树墩四周斑驳的树皮被利器剥掉,又被酒馆老板涂上了一层清漆。长凳更是简单,林场现成的原木从中间锯成两半,又在上面钉上了四条木腿,于是变成了一条条长凳。 不过这么晚了,还在这里喝酒的客人们几乎都不是军营里的士兵,而是一些街市上收了摊的商人。 军营里还实行着宵,那些可不敢冒着被惩处的危险在这里喝酒。 烧烤架的铁叉子穿着一条羊腿,烤的羊腿已经被反复割了三遍,边缘的地方已经出羊腿骨,烧烤架下面的木炭也快要烧尽,最后几块木炭埋在银的炭灰中,只有风吹过的时候,才会冒出一丝火星。 餐桌上摆了空酒杯,何博强正将一张烤得酥脆的麦饼摊在桌上,在上面摆上几块烤得外焦里的羊腿,再小心翼翼将烤麦饼对折起来,酥脆的烤麦饼发出‘咔咔’的轻响,崩裂的饼屑和羊腿的油脂溅落在餐桌上,狠狠地咬了一大口,这应该是何博强来到这个世界第一顿像样的美食。 桌上还摆着一把刃口锋利的罗马剑,据拉金介绍这把罗马剑是塔拉帕敢最有名的铁匠亲手打造,剑刃上的纹理细密而均匀,镀银的口硬是被他说成了纯银打造,剑柄上绕这用乌鲁草成的细绳,这种细绳不仅汗,就算握把上沾了鲜血也不会打滑。 虽然罗马剑的血渍已经摆擦拭干净,但是这把剑上还是有着一股淡淡的血腥味,不过何博强认为这有可能是他的错觉。 拉金手里握着一只装了麦酒的大木杯,脸的酡红,他醉醺醺地对一位大胡子商人热情地说道:“看看,就是这把剑砍掉了土著首领的脑袋,这种堆叠式锻造法打造出来的重剑在敌人的鲜血之后,颜就会由古铜变成暗红,你看剑刃的纹理中是不是带有一丝血红?” 大胡子商人也是喝得眼通红,眼珠子死死地盯着餐桌上的罗马剑,一脸惊讶地问道:“真的是这把剑砍了那土著首领的脑袋?” 拉金连忙拿起那柄罗马剑,一脸自豪地说:“那还能有假?我们商人讲的就是诚信。” 说完,拉金拿起那把沉甸甸的罗马剑朝着餐桌边缘砍下来,剑刃深深地嵌进木墩里,让喝得醉醺醺的拉金怎么拔都拔不出来,最后还是尤利斯帮老板解决了这个难题。 拉金将杯子里最后一口的麦酒喝完,便向靠坐在帐篷口的酒馆老板招了招手,示意他要结账。 这时候大胡子商人站起来,一把按住拉金的手,对着酒馆老板说:“在给我们上两杯……哦不,四杯啤酒,这顿我请客,时间还早,最近又没有什么战事,我们可以坐下来慢慢喝。” 酒馆老板一声不吭地从酒桶里倒出四大杯啤酒来,让酒馆里年轻的店伙计端到何博强这边的餐桌。 又喝了一会儿,等两个人脸都喝得通红,大胡子商人才终于开口问拉金:“你这把剑卖不卖?” 拉金醉醺醺地抬起头,脑袋摇得像是拨浪鼓一样,十分果断地对大胡子商人说:“这么好的一把剑,我还要留着带回家里,挂家里的墙壁上装饰客厅,傻子才会卖!” 大胡子商人一把拉住商人拉金的手,脸上的表情十分丰富,“拉金,我跟你说啊!你看我们朋友一场,大家都是背井离乡的生意人,咱们又都是来自奥索尔诺郡,大家既然是同乡,平时遇到麻烦肯定是要互相帮助的,我这次从奥索尔诺运来的粮食是没少换银镚儿,但就是没什么其他收获,我要是能够带回家这样一把象征着胜利的罗马剑,家里那些朋友一定会非常羡慕我……” 拉金有些犹豫,但是还是说道:“奥托塔达,我的帐篷里还有几把崭新的罗马剑,都是同样品质,而且物美价廉……” 那个叫奥托塔达的大胡子商人似乎不愿再和拉金讲道理,拍着桌子说:“我就喜这把,我喜这把剑的纹理。” 拉金显得有些为难,着额头,对奥托塔达说:“额,我觉得也许你明天酒醒了,或许就不会这么想,你或许应该冷静一下。” “我已经很冷静了。” 奥托塔达打了一个长长的酒嗝,腆着啤酒肚子,身体轮廓就像是壮的矮人,不过他可比矮人高很多。 拉金醉醺醺地对大胡子商人奥托塔达说:“哦,好吧,既然你执意要……” …… 不得不说拉金是一位很合格的生意人,他可以将身边所有的物品都能做到利益最大化,最点也是让何博强钦佩的地方。 在那场围剿土著人的战斗结束之后的几天时间里,拉金先是将何博强缴获的那把土著首领手里的番旗长杖卖给了这条街市上的一位魔法材料商人,又将从土著人身上扒下来破烂兽皮卖给了街市上的一位制皮匠,现在就连斩杀了土著首领的罗马剑也即将被他卖出去。 对于那把罗马剑,何博强还是觉到有些惋惜,很想将它留下来。 自从杀了那几个土著人之后,这些天何博强心里面有种蠢蠢动的觉,好像身体里战斗之血完全觉醒过来,只有在握着罗马剑的时候,才觉自己是真实的。 不过拉金在来此之前向何博强承诺,要是能卖出这把罗马剑,他不仅会送给何博强一把崭新的罗马剑,还会送他一面包覆铁皮的小圆盾,所以何博强觉得这次易还是很值得的。 第15章 最佳损友 觉得到每次手里握着长剑,何博强身体里的血就会慢慢沸腾,正是身体里的这股力量在不断潜移默化地改变这自己。 是的,当人们意识到自己拥有了更强大的力量之后,人们往往会经历一个不断自我膨的历程,而且他还发现自己对于死亡丝毫没有恐惧,就仿佛这个世界的颜本就是黑白。 在何博强的心底其实隐隐的还有着一份希望。 他觉得也许自己仍旧在梦里,只有在经历死亡的时候产生的巨大恐惧才会将自己唤醒,才可以从新回到那个自己所悉的世界。 或许是这个原因,才会让何博强的内心最深处并不畏惧死亡,相反的,他还有一份淡淡的期望。 …… 最近五十七重甲步兵团驻防的林场一带没有多少战事。 每天清晨都能看到五十七重甲步兵团的战士跑出营地出,何博强这时候总是站在帐篷外面,看着那些士兵们做基本战术动作的训练,重击,盾牌格挡,突刺等等,战士们在场上挥汗如雨的训练,总会让何博强有种置身其中的错觉。 站在坡顶,着初升的太闭上眼睛,让初升的朝照在身上,而何博强却是借此进入神世界里,捕捉围绕在身体周围所剩无几记忆碎片,每一个记忆片段,都能让何博强了解到身体前主人的一部分经历。 何博强最近总能梦见那场大火,正是那场大火焚毁了身体原主人的骑士梦。 那场大火让这何博强全身各处布了烧伤留下的疤痕,据说一名优秀的构装骑士,除了要拥有一套价值连城的魔纹构装铠甲,连身体各个地方也要让铭文师绘制一些魔纹法阵,只有借助魔法的力量才能成为强者。 拉金兑现了自己的承诺,何博强终于拥有了一把做工良的罗马剑和一面包覆铁皮的小圆盾。 那面小盾绑在左手小臂上很是巧,只比护臂稍微大了一圈。 至于何博强缴获的那土著首领的番旗长杖,拉金卖给了街市上的魔法材料商人,拉金没从那位材料商手里拿回一枚铜板,三天之后材料商带回来了一套崭新的皮甲来。 这套皮甲共包含长筒皮靴,硬皮甲,皮甲、护肩和护腕五部分,皮甲穿在何博强身上有些紧巴巴的。 拉金对何博强炫耀说,这套皮甲足足花了他十一枚金币,别看这套皮甲看似普通,却是用一种低级魔兽蓝鹿的皮制而成。 不过何博强看到的,却是甲上面布各种碎皮拼接的痕迹。 好在那位制皮匠还有点美学功底,至少在拼接这些碎皮的时候,大多数碎皮是对称的,让这套皮甲看上去并不难看。 …… 第二小队在两星期后之后,兑现了自己的承诺,集体在天酒馆里喝了一顿麦酒。 重甲步兵团里的士兵几乎都是平民出身,大家手里几乎都没有什么闲钱,一部分军饷要用于常开销,剩下还要积攒起来寄回家里去。 像苏尔达克这种一等兵每月大概能够领取四十枚银镚的军饷,每次战斗还会有些其他杂七杂八收获,算是第二小队手头最宽绰的。 而二等兵杰隆南的军饷照比苏尔达克要拦砍一半,大多时候这些银镚儿还不够这个黑小子自己花的。 大家凑份子喝酒,何博强执意要缴纳自己的一份。 这个行为倒是引来了第二小队不少人的好,尤其是老兵伊恩,喝麦酒的时候,他脸上的笑容格外灿烂,虽然伊恩很贪杯,但是在这种聚会的时候,他喝酒的时候却显得很有分寸,大家喝多少他就喝多少,不会多喝一杯。 重甲步兵团虽然没有明令止战士们喝酒,但也不提倡。 当然,喝醉后在军营里耍酒疯是必定会挨鞭子的。 队长山姆对于啤酒进行了限量,每人最大只可以喝三杯,杂烩炖和烤麦饼却是可以管够吃。 这顿饭也算是第二小队全体成员小小的改善了一次。 …… 距天酒馆不太远的地方有处缓坡,再往南走不到一千米是汉达纳尔郡林场,茂密的树林与起伏不绝的群山紧密的连在一起。 碧草,蓝天,白云。 这片坡地上的苜蓿草足有两英尺高,十几头小山丘一样的雷霆犀就山坡下面的河边啃着青草,那边水草最为丰茂。 苏尔达克将背后的盾牌取下来放在草地上,仰身躺下来,头枕着那面盾牌,双手垫在脑后看着蔚蓝的天空,眯起眼睛享受着难得闲暇时光。 何博强坐在苏尔达克的身边,一条腿在草地上放平,一条腿曲起来,一只手搭在膝盖上,间的罗马剑摆在一旁。 苏尔达克拔下来一甜草咬在嘴里,对何博强说道:“再有四个月,我就要服兵役了。”CoMIC5.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