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则,他的异能,是学习。学习一切。作为一个‘人’,学习‘一切’。” 导师出神片刻,随后笑起来。 “从他身上,你能看到人类的极限,可以比肩神明的极限。” * 叶笙那天离开谢家,对于黄怡月的恳求一句话都没说。没答应也没拒绝。可是黄怡月还是破涕为笑当做他同意了,喜喜地留下他吃饭,在被冷漠拒绝后,又热切地叫司机送他回学校。 叶笙坐在后车座,低头看着手里的盒子,皱着眉去研究那个贝壳样式的锁。 黄怡月说,他有钥匙,可是他记忆里从来没得到过一把钥匙来打开它。 甚至他怀疑这把锁真的是可以用钥匙打开的吗? 他翻来翻去的都没看见钥匙孔。 盒子严丝合,像一块坚固的铁,从上面的凿痕也知道这盒子的古怪之处。 一个任何外力都打不开的奇怪盒子——外婆死前一定要留给他的东西。 到学校后,叶笙研究不出结果,先把盒子放进了柜子里。 六月底大家都放暑假了,校园里留下的人不多,这栋楼也就只亮着几盏灯。叶笙白天光顾着清理打扫,忘了检查水电,他打开开关才发现,寝室的灯坏了。跟宿管反应完这事后,宿管给了他一个电话。叶笙跟修灯的人约好明天下午五点过来后,摸黑进浴室,用凉水随便冲洗了下。 他换好睡衣擦干净头发,回到桌前,打开台灯,拿出一张纸和一支笔,开始计算未来的生活安排。 叶笙清点了下自己身上的钱,发现只剩一百了。 庆幸的是夏文石给他的工资是结。 叶笙想跳槽的心又因为贫穷默默安分了回去。算了,老板好搞灵异直播就让他搞吧。反正直播又搞不到他头上,他也不会陪夏文石去作死。 叶笙简单算了下生活花销,清点了下明天要买的东西,就关上灯上睡觉。第二天早上七点,叶笙按照自己的生物钟起来,第一件事就是去厕所拿衣服洗。 然而他低估这套衣服的“娇贵”,反正从洗衣机里拿出来时,已经完全看不出原来的样子了。 ——所以大少爷衣服都是只穿一次的吗? 叶笙扯了下角,把它丢掉后,去翻自己的行李箱。他本就没带几套衣服,上火车穿的那一身算是比较能见人的了。幸好他洗澡前跟李管家专门说了声,没让他把自己的衣服丢掉。他离开月城酒店时,经理用一个十分高档的盒子把洗干净的衣服送了回来。 叶笙是真心实意觉得,盒子应该都比他衣服贵。 他抛开掉脑海中的一切,换好衣服后,直接拿着手机导航奔去鬼屋。 夏凉风徐徐,吹过树荫残影。 淮安中路444号。 叶笙停下脚步,关上手机,望着上方浮夸血故作惊悚的“吓你一跳”点名,沉默很久,才迈开长腿走了进去。 走进去后,他终于知道为什么夏文石要去搞灵异直播给他们发工资了。 因为这鬼屋是真的凄清惨淡。 夏文石是个有骨气的富二代,花了重金买下这大学城寸土寸金的店面后,便咬牙跟家里说要自己创业单干,坚决不多要一分钱。 ——然后沦落到去搞灵异直播给员工打工。 “喂,您好,光临。” 好不容易才来一个人,黄琪琪努力振作起神,一下子从前台站起来。 然后她就听到一位长相出众的大帅哥嗓音冷漠道:“学姐,我来上班。” 黄琪琪骤然瞪大刚刚哭红的眼,难以置信道:“学弟??!!” “好了,就是这样,其实没什么要打扫的。我们暂时只开放了一个灵偶娃娃场景,然后这三天就今天上午来了两位客人,还是对情侣。约会的时候顺道进来玩,结果出门就分手了。女的骂男的有病,态度有问题。给她选个花园宝宝游乐园,她在家里看玛卡巴卡跳舞都比这刺。” “……” 黄琪琪说完,马上反应过来自己是在跟未来同事聊天,僵住,尬笑地打补丁:“啊哈哈哈哈哈哈哈,看来那个女生胆子还大的啊。” 叶笙面无表情点头,他只是来打工的,并不想心这里的经营情况。 黄琪琪这两天被闺男友的事折磨得不行,虽然很想和叶笙多聊几句,但她还有事,便道: “刚刚我闲得没事已经大致扫了下,学弟你看着来吧,看哪里脏就收拾下。哦,左边最里面的房间时杂物间,用来放道具的。有些道具也坏了,你会修就修理下。不会修理也没关系的。” 叶笙礼貌道谢:“好,谢谢学姐。” 他在山长大。一个人打扫做家务都已经成习惯了。 做事干脆利落,快速地备齐清洁工具,洗了下手就开始打扫。 叶笙走进灵偶娃娃的鬼屋,看着浮夸的人工血浆和七八糟的塑料器官,冷静分析,是真的像花园宝宝的。 以玩偶杀人为题材的鬼屋,洋娃娃摆的跟在超市货架台一样。 叶笙清扫完地面上的脏血,又拿拖把拖了几遍。 最后去杂物间收拾东西。 因为从小到大的生活环境,叶笙可以说是“心灵手巧”了,组装拼接整理样样都行。不知不觉就忙到了下午四点半,他跟师傅约定的换灯时间是五点。叶笙刚打算走,忽然视线落到角落一个破损的娃娃上面,估计是灵偶娃娃场景里的。一个小女孩玩偶,手臂被撕开了,出一团白绒绒的棉花。 叶笙看到就想把它起来,他在屋内转了一圈,却只找到了线。 “学姐,针在哪里?” 叶笙问了句。 只是黄琪琪没听到。 叶笙打算出去找她,这时修理工的电话了过来。叶笙急忙去拿手机,他动作太急,只觉手指被什么东西刺了下。但他对痛觉并不,也没在意。 “喂,你好,是你预约的五点半的修理吗?在淮安大学是吧。” “对,是我。”叶笙说清楚地址,挂掉电话后,随后,眼神静静看着自己指腹上的伤口。 沉默很久,他重新伸入兜,然后……发现了一针。 那他刺穿胎女的喉咙,便还给尸匠的,尸针。 第14章 丽丝 叶笙愣住,他记得非常清楚自己当时把针丢掉还给了小芳。 他的记忆不会有错。 鬼屋杂物间昏暗的灯光下,这细长的银针散发着泠泠寒光,他手指摸上去,不自觉抿住了。 不对劲。 上面的那种属于尸匠常年用于尸的血腥气、戾气已经消失不见了。 干干净净,简简单单,就像是一再简单不过的绣针。 叶笙突然想起了当时接待所里程局长的话。 程局长说小芳没害过人会得到特殊处理,这种因为怨恨而死化为异端的厉鬼,最好的归宿就是得到“治愈”,平息掉所有的委屈和恨意,找回理智,自己选自己消亡或是沉睡。 三十五年前的初,她为了去淮城找丈夫而踏上的那辆慢火车,几十年兜兜转转,那一晚才算是到站。 叶笙把玩着针尖,闭上眼,任由大脑里的记忆殿不断倒退回放,最后捕捉到他遗漏的地方——他拿着手机捂着肚子,跟着程局长走出去时经过了小芳。 小芳旁边有一个非自然局的人,双手落在她头顶似乎是在进行治愈,小芳呆呆地抬头看了他一眼。 所以是那个时候,她把针放在自己身上的吗? 为什么? 而李管家在清洗衣服的时候又发现了这针吗? 叶笙紧皱着眉, 现在这针,褪去了血,也失去了所有,完全看不出它原来在一个c级异端手中。 像是列车给他留下的纪念品。 “学弟,快五点了,你可以先下班啦。”门外传来黄琪琪热情友善的声音,“别太累了,先去吃个饭吧!” 叶笙收回视线,想要离开,可是他的强迫症又着他去看了眼那个破碎的布偶娃娃一眼。 娃娃是个小女孩,灰扣子做眼睛,身上穿着件黄的连衣裙,裙子上有脏兮兮的脚印,看样子掉地上后还被人踩了好几脚。 她肩膀处冒出的棉花实在是过于显目。 叶笙安静盯着她。 就在这时,修灯的大爷又给他打了个电话来,嗓门洪亮。 “喂,同学啊,我还有十分钟就到你们大学门口,你记得给我开门!” 叶笙:“好的,谢谢,我现在就回去。” 他挂掉电话。 叶笙最后还是败于自己的强迫症。拿起针、咬住线,动作快速的穿针引线,捡起那个娃娃,时间紧迫,两三下把她的手臂了起来。 做完一切后,叶笙跟黄琪琪说了声再见后,就步调匆匆回淮安大学了。 他回去的时候,宿舍门口已经有个乐呵呵的老大爷站在那里了。老大爷动作麻利很快给他换完灯,叶笙又去了五十块钱。他送大爷下楼后,回寝室,人生第无数次受到了贫穷的迫。 好在夏文石是个好老板,工资说结就结。 工作群里,黄琪琪丝毫不掩饰对叶笙的钦佩,彩虹长篇大论。 【黄琪琪:老板,叶笙学弟真的好勤快啊,我刚刚去看了眼,咱们整个鬼屋简直焕然一新,干净得角落里一头发丝都没有!杂物间里坏了的收音机和风扇叶学弟也修好了,他还把血浆装分成袋,甚至用针线好了我们之前被人搞坏的娃娃。绝了,学弟,你有什么是不会的吗?[星星眼][星星眼]】 【夏文石:我就说我捡到宝了。】 【夏文石:[给勤奋小叶的工资]】 他们在群里聊天的时候,叶笙正在看书,按理来说他想要考公回山应该选文史类的专业,比如法学,哲学,汉语言文学之类。可惜他在山,没有任何人给他建议。 当时老头还在,一切向钱看齐的老头,想也没想给他报了个计算机——并且厚颜无地邀功说毕业时叶笙会谢他的。 因为宇宙的尽头是计算机。 ……叶笙真是了。 他在山十七年没有过自己的一台电脑,手机还是老头走之前留下的。comIc5.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