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花楹忐忑的去了领主基地,韩盛平一夜未休息,这会儿回家补觉去了,他的办公室花楹一直是可以随便出入的,领主基地的人也没觉得有问题,花楹顺利的进入了韩盛平的办公室,找到了那瓶“乌合之众”。 药剂装在一个细颈圆肚的玻璃瓶里,有着幻的颜,像闪着金粉的巧克力,花楹打开了瓶盖嗅了嗅,没闻到什么异味,她不太懂这瓶药剂是干什么的,回去翻了千涓的笔记也没有翻到,她不敢随便就喝了,正犹豫着,门外传来了脚步声,花楹赶紧关上了药柜的柜门,拧紧了柜门锁。 来人是韩盛平的助理,名字叫做卿长乐,一名三十五岁的高挑男,带着一架斯文的金丝眼镜,长发及,系成垂马尾挂在脑后。 “仙楹小姐,您来的好早啊,先生上午可能来不了了,他昨夜一宿未睡” “叔叔抓到夜魔了吗?” “并没有,它逃走了,它狡猾的很,那些都是假象,说起来这还要谢您的勇敢,至少让我们知道了夜魔的踪迹,您要来杯牛吗?” 花楹摇摇头。 “那要我派车送您回去吗?” “我还想待在这” 卿长乐莞尔一笑:“好” 花楹坐在椅子上,打量着忙碌整理资料的卿长乐,随便从书架上扯了一本书,问道:“叔叔” “恩?” “你知道‘乌合之众’这种药吗?” “知道啊,怎么突然问这个?” “最近在看炼金术的书,只看过这个名字,没有看到详细的解释,也不太理解,所以想问问你” “喝下它,就只能说出谎言” “可这和‘乌合之众’有什么关系啊?什么叫‘乌合之众’?” “一个只能说谎的人,就等同于失去了表达的能力,也不被信任,那么这个人的形象会任由大众捏造,群体思维认为这个人是什么样的,本无需证据,只要情绪引导,就会认定这个人是什么样的,这些随波逐没有独立思考思维的人就可以被称为‘乌合之众’” 花楹似懂非懂,“这听上去不太像一个好词” “emmm....算中词吧,因为谁都无法避免成为乌合之众” “为什么?” “大众喜造神,但更喜把神拉下圣坛,群体会放大情共鸣和恶意,这是两个极端,但又是相似的,不容他人置喙,不容他人反驳,独立的个体,啊...一个人很难在这样的环境下有准确的判断” “但是为什么会无缘无故的诋毁别人呢?” “因为嫉妒” “可这是一种很差劲的行为” “如果诋毁是一种群体行为,那么它就变成了正义和真理,分担到个体上的心理负担也会减轻甚至是消失不见的,那么那个时候它就不叫诋毁,而是事实” 花楹见他说的轻松,便问道:“叔叔你也会因为嫉妒而诋毁别人吗?” 卿长乐笑了,“真是犀利的问题呢,仙楹小姐” 他蹲下身,对花楹说道:“我会的,仙楹小姐,因为我也只是普通人,人里都有恶,坦然接受就好,您知道这话是谁告诉我的吗?” “谁?” “您的母亲,千涓大人,她是个很好的导师” 极少听到关于母亲的只言片语,这让花楹来了兴趣,“妈妈还说过什么吗?” “很多,等你再大一点,我会慢慢告诉你” “那我们拉钩~~”花楹伸出了小指,卿长乐莞尔一笑,与她拉钩。 “叔叔,‘乌合之众’的药效是多久啊” “看喝了多少以及个人体质,这办公室里就有一瓶,那一瓶要是全喝了,估计这辈子都得闭嘴了”就在这时,有工作人员来敲门:“长乐先生,那个被夜魔带走的孩子出事了,他的灵魂可能要消散了,因为瞳孔已经开始散开了,他的父母要求领主基地必须给与帮助” 卿长乐听到这些就快步的跟着她走了出去,花楹想着,这大概是夜魔在警告自己不要说,尽快把药喝了,不然它随时都会杀了那个男孩。 怎么办啊....喝还是不喝... 她不想喝...想到那个男孩母亲跪地哭泣的模样,她一时又心软了,觉得自己必须得这么做,她狠了狠心,咬着牙,拧开了瓶盖,反正夜魔也没说喝多少,她就点了一滴在指尖上,随后抿进了嘴里。 糟了,忘记问有没有解药了,啊,这个药好苦啊....才喝这么点,应该过几天就消了吧。 可是,夜魔是怎么知道韩叔叔的办公室里有这种药的呢? 花楹没觉身体有任何异样,她离开了领主基地,打算去面包房买三明治。来到了悉的店门前,玻璃柜里摆了琳琅目的商品,店老板热络的问着她需要什么,还是老样子一个牛酸黄瓜圈辣椒酱、一个香蕉坚果薄荷油的吗,花楹张口想说是,但话到嘴边,就变成了,不,我今天要吃串加烤肠的。 天呐,这话说完花楹就捂住了嘴,她完全没有意识,也控制不住,仿佛身体里住进了另外一个灵魂。 当老板惊讶于花楹今天没有道别,而是飞快的扔下钱跑了的时候,花楹已经消失在街尾了,她回到家,将三明治扔给了猫先生,找了纸笔,想把真实的想法写出来,但很可惜,只要是她知道真相的事物,她只能表达出相反的思维,哪怕写出来的也是谎言。 但就像长乐叔叔说的那样,她只要闭嘴就好,其他的什么都不影响,既然如此,她只要在家里呆几天,将药效熬过去就好,这也不是什么太麻烦的事。 想到这,花楹的心总算是沉了下来,这时一名猫先生端着切好的三明治和果汁进来,花楹伸手拿了一个,咬了一口,面如菜的说道:“好难吃啊~~” 但手上的动作却没停,大口大口的吃着。 猫先生歪着头看了她一会儿,不知道她又在发什么疯,便拿起了一块三明治也咬了一口,随后倒在了地上—里面有洋葱。 “哇啊啊啊啊”花楹吓得尖叫。 被夜魔带走的男生叫路衣,但这只是名字,并没有姓氏,他们全家都没有姓氏,祖上再数八代也没有姓氏,所以他爷爷就别出心裁的想了一个能让儿孙名字很出的办法,那就是增加名字的字数。也因此,路衣父亲的名字有十二个字,姑姑为十六个字,爷爷觉得这样喊出来会很有气势,但由于文化水平有限,这些名字大多是没什么意义单字堆迭起来的,有些还很拗口。所以到了路衣哥哥们这一代,他的父亲简了名字,路衣的两个哥哥分别是六个字和七个字,再到路衣这,六七个字也嫌长了,他出生的那天,父亲从酒吧醒来,匆匆赶回家,正好遇到了一条路,路边有条河,河里漂着一件衣服,就这样,他的名字被随随便便的定下了。 家里是细小的夹楼,因为墙体很薄,大风天还会轻轻晃动。室内狭窄,他只能哥哥们睡在一个卧室,他的哥哥们不允许他睡在上,所以他只能睡在地板上,偶尔哥哥们起夜,还会踩到他的脑袋和枕头,失去灵魂后,他才得以独占一张肮脏的。 极度贫穷的家庭总是很务实的,毕竟光是想办法填肚子活下去就已经耗费全部气力了,在路衣的灵魂被夜魔夺走后,他的家人很快就计划着怎么与政府商讨赔偿,毕竟他们是税的,那么安全就是政府的责任。只有他的妈妈还是很内疚,拉着他的手哭了许久,哭过后,也打起了神,投入到了索要赔偿的烈讨论中。她红着脸,摇晃着臃肿的身体,发丝凌的黏腻在皮肤上,中气十足、情绪昂,也不怪她要大着嗓门,她考虑的是小儿子以后生活的问题,但孩子爹是想拿了钱去开店,完成他年轻时想要开个小酒馆的梦想,而孩子的哥哥们则吵着见者有份,他们也长大了,需要一笔钱成家立业了,赔偿的金额也在他们的探讨中无休止的增长着。 在外人看来,或许首富的财宝都足不了他们。 拥挤的一楼成一团,路衣呆呆的坐在上,享受着难得的安静。 争吵到深夜都没有个结果,但大家都疲惫了,路衣的大哥却不肯回房睡觉,“那屋子里有个怪物,我才不要回去” “那是你弟弟!!!”母亲怒喝道。 “可他现在就是一具活着的尸体,我宁愿在外面浪都不会回房睡觉的” “那你就滚出去!” 几人正吵着,已经上了楼的二哥忽然发出了叫声,他冲到楼梯间,对着亲人们大喊:“醒了!!他醒过来了!!!”COmiC5.CoM |